讀懂“人民”二字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分量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新華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20-12-10
蔡 斐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以下簡稱《綱要》),對2025年形成符合國情、體現(xiàn)時代特征、人民群眾滿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作出了宏觀部署,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不斷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2018年成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更是要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把主要精力放在頂層設計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綱要》正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未來法治社會建設謀劃的總體思路,確定的重點任務,對于統(tǒng)籌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有著重大意義。
法治社會是構(gòu)筑法治國家的基礎,法治社會建設是實現(xiàn)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全社會法治觀念不斷增強,法治社會建設全面深化。但也要清醒看到,與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要求相比,法治社會建設在健全社會領域制度規(guī)范、加強權(quán)利保護、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網(wǎng)絡空間等方面還存在差距。“民有所呼,政有所應”。針對上述差距,《綱要》不回避,不敷衍,積極回應了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深刻體現(xiàn)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為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民”二字重千鈞,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quán)益。在前不久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人民”一詞貫穿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始終,成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鮮明指針。這次《綱要》的發(fā)布,對“人民”二字的重視程度也不例外。仔細梳理《綱要》,體現(xiàn)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quán)益、增進人民福祉體現(xiàn)在法治社會建設的全過程和各領域。這其中,既有破解當下突出問題的對策,比如疫情防控、公共衛(wèi)生法治保障等現(xiàn)實性問題,又有謀劃未來長遠工作的思考,比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促進社會規(guī)范建設等長遠性問題。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法治社會建設就會擁有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
綱舉目張,執(zhí)本末從?!毒V要》這種以遠近結(jié)合方式對法治社會建設作出的制度安排,向全社會傳遞出中國共產(chǎn)黨人全面依法治國的信心決心和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追求。下一步,全黨全社會都要行動起來齊抓共管,把《綱要》勾勒的美好藍圖落實落細落地,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作為未來法治社會建設的“尺子”“鏡子”“鞭子”,推動《綱要》實現(xiàn)制度設計的價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