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5起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wǎng)-中國甘肅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9-10-12
金利勇?lián)尉迫性膹V局文化市場管理科科長、綜合執(zhí)法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規(guī)為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首要分子周某某辦理娛樂場所許可證提供幫助,同時還存在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玩忽職守等問題。金利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白銀市景泰縣公安局黨委原書記、局長張文(副縣級)充當“保護傘”問題。張文擔任靖遠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在偵辦張某某被非法拘禁案過程中,違反工作紀律,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相關辦案人員立案不查、查案不力,案件被違法終結,縱容了以王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張文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
3.蘭州市永登縣公安局樹屏派出所原所長陳作財充當“保護傘”問題。陳作財擔任永登縣公安局樹屏派出所所長期間,對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成員李某某違法開設賭場不制止、不打擊,有案不查、聽之任之,并多次主動參與賭博活動,包庇縱容該組織坐大成勢。陳作財受到撤銷黨內(nèi)職務、政務降級處分。
4.甘南州合作市勒秀鎮(zhèn)畜牧獸醫(yī)站干部周虎偉涉惡問題。周虎偉違法進行高利放貸,通過簽訂虛假貸款協(xié)議、惡意壘高本金、變相收取高額利息和違約金等手段,侵吞借款人及其家人合法財產(chǎn)。采取毆打、脅迫、滋擾、聚眾造勢等方式暴力討債,嚴重干擾群眾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周虎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違法犯罪問題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5.隴南市西和縣蒿林鄉(xiāng)杜林村黨員劉勤紅涉惡問題。劉勤紅伙同他人非法封堵道路,無理阻擋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以車輛壓壞樹苗為由,對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無視組織原則,惡意干擾破壞村委會換屆選舉。劉勤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犯罪問題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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