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公安機關(guān)再掀凌厲攻勢 近期打掉四個涉黑涉惡犯罪集團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白銀市公安局發(fā)布時間:2018-11-14
9月份以來,白銀市公安機關(guān)進一步掀起掃黑除惡凌厲攻勢,切實加大案件偵辦力度,接連打掉4個涉黑涉惡犯罪集團。截至目前,抓獲團伙成員44人,對涉案在逃人員正積極組織抓捕。
一、靖遠縣李某某為首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
200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糾集趙某某、張某某、李某某、岑某某等人在靖遠縣高灣鎮(zhèn)笠山村、靖遠縣城及周邊開設(shè)賭場,誘騙周邊民眾參與賭博,在組織賭博過程中大肆向村民放債,再以威脅、毆打和非法拘禁等手段進行暴力討債。2016年,李某某擔(dān)任笠山村村主任后,多次無故毆打村民、尋釁滋事、欺凌村民和村干部,嚴(yán)重影響了高灣鎮(zhèn)笠山村正常的生產(chǎn)生活秩序。目前,已基本核實該犯罪集團涉嫌實施賭博、強迫交易、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故意傷害、敲詐勒索、搶奪等違法犯罪案件12起。
二、平川區(qū)李某某為首涉嫌敲詐勒索、非法采礦、強占土地犯罪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平川區(qū)寶積鎮(zhèn)響泉村原村文書。2010年以來,李某某指使家人以堵路的方式常年向管線周邊7家磚廠強行收取過路費達13萬余元,并以拉磚抵費的方式敲詐磚廠價值6萬余元的磚。2011年以來,李某某一直以舉報房某八項罪證為由,對房某進行敲詐勒索,金額達12萬余元。2014年以來,李某某及其子雇傭挖機非法開采陶土礦后出售牟利,期間對其他采礦人員進行毆打、威脅。2016年,李某某糾集家族人員強行在他人地皮上為自己建造了一座別墅。
三、會寧縣牟某某為首涉嫌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犯罪
犯罪嫌疑人牟某某糾集有犯罪前科人員焦某、趙某某、張某某、王某、李某某等人以獲取提成為條件,受雇他人,通過威脅、辱罵、毆打他人、滋擾等手段,長期從事暴力討債違法犯罪,形成職業(yè)討債犯罪集團。2014年9月間,會寧縣某公司法人黨某向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借款831萬元,后張某某為討回借款,雇傭牟某某、焦某、趙某某、張某某、王某、李某某等人以給付討回債務(wù)金額30%的好處費為條件,多次采取24小時尾隨跟蹤、毆打、威脅、限制外出、擾亂辦公秩序等方式向黨某討債,滋擾長達20多天。之后,又在未經(jīng)黨某同意的情況下,強行進入黨某經(jīng)營的養(yǎng)豬場,以低價強賣該豬場的230多頭生豬,所獲收益全部用于頂帳。
四、會寧縣笪某某為首涉嫌敲詐勒索、虛假訴訟、強迫交易犯罪
2016年10月,犯罪嫌疑人笪某某糾集李某某等人以高利貸的形式給吳某某、劉某某借款29萬元,通過"驢打滾、利滾利"的方式虛增利息和債務(wù),并肆意認定違約,對吳某某和劉某某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逼迫兩人變賣房產(chǎn)、車輛抵債,共湊款60萬元向笪某某償還高利貸。2017年3月,笪某某糾集李某某等人使用恐嚇、威脅、辱罵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劉某某懷抱現(xiàn)金進行拍照錄像、捏造虛假證據(jù)。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間,笪某某通過滋擾、糾纏、威脅等手段逼迫借款人丁某某貸款償還其高額利息,并由丁某某對外賒帳向笪某某自建二層樓提供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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