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代表風采】浦東“陸亦可”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檢察日報發(fā)布時間:2017-10-17
施凈嵐,女,漢族,1974年11月26日生,浙江寧波人,1994年參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大學學歷,現(xiàn)任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檢察院檢察員、命名檢察官。2017年3月28日,以她個人命名的檢察官辦公室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檢察院正式成立。
抓緊辦結手上的幾件侵犯知識產(chǎn)權犯罪案件、摸排“施凈嵐檢察官辦公室”當前面臨的疑難問題并拿出解決方案、做好參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即將赴京履職的黨的十九大代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檢察院檢察官施凈嵐這幾天的日程排得滿滿當當。
踐行司法者匠心精神
自從1994年進入檢察機關以來,施凈嵐在公訴崗位已經(jīng)整整23個年頭。
“做一名國家公訴人,是我向往并愿意為之奉獻一生的職業(yè)。”施凈嵐用23年的實際行動證實了一件事——她將檢察官三個字融入了生命。
施凈嵐的職業(yè)履歷十分精彩。在她辦過的數(shù)百起案件中,不乏長江集團原董事長焦某貪污受賄案、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長陶某受賄案、復旦校園投毒案等在社會上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案件。
復旦校園投毒案是近年來發(fā)生在高校的一起罕見的惡性犯罪案件。施凈嵐正是這起案件的公訴人。
由于被告人林森浩投毒行為所使用毒物罕見,案發(fā)環(huán)境特殊,證人、鑒定人人員身份特殊等案件特點,取證難度極高。同時,由于該案社會影響面廣,謠言質(zhì)疑聲浪頗高,對如何在檢察環(huán)節(jié)乃至整個司法環(huán)節(jié)維護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為涉及到很多專業(yè)知識點,比如毒物的分子結構、毒性、對人體的危害等,我當時翻閱了很多書籍。”施凈嵐回憶說。
在承辦復旦投毒案過程中,施凈嵐與專案組的同事對被告人林森浩電腦中的上網(wǎng)記錄逐條查看,并按照時間進行梳理。對于涉案監(jiān)控畫面,她更是花了近兩周時間與三四位同事一起查看并截取整理,而這些視聽資料作為證據(jù),在庭審上只有幾十秒的呈現(xiàn)。最終,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辦案如同考古,材料越多就越接近客觀事實。”在23年的職業(yè)生涯中,施凈嵐恪守著這句話,察微析疑,與線索死磕,與時間賽跑。她踐行著司法者的匠心精神,力求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司法。
做一名有溫度的檢察官
在施凈嵐看來,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溫度。作為一名優(yōu)秀的公訴人,一面需要堅守法律,另一面也需要將老百姓的困難和不幸放在自己的心中,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施凈嵐曾辦理一起發(fā)生在多年前的入室搶劫、殺人案。被害人潘某因傷勢過重而終身截癱,其丈夫和小姑當場死亡,年僅5歲的幼子由于目睹了整個搶劫、殺人的過程,心靈受到極大創(chuàng)傷。
面對如此不幸的家庭,施凈嵐一方面盡自己所能捐錢、捐物,對被害人家庭予以精神上的關懷;另一方面她積極提議被害人原單位開展對潘某家庭的組織幫困活動,又借助媒體的力量廣泛呼吁社會各界對潘某一家予以關懷和幫助,并為潘某爭取到了10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基金。此后一段時間里,她始終關心著潘某母子倆的生活境況,幫助他們走出生活的陰霾。
施凈嵐告訴記者:“盡管我辦理的大都是重大刑事案件,但也需要做好調(diào)解工作,化解社會矛盾。”在辦理裴某故意傷害案中,施凈嵐發(fā)現(xiàn)該案系因鄰里糾紛引發(fā)的一起血案,雙方家庭原本相處融洽,具有化解矛盾的基礎。為此,她一方面多次與案發(fā)地居委會聯(lián)系,共同做好當事人家屬的思想工作,并以檢察建議書的形式促使居委會完善人民調(diào)解登記、回訪、預警、協(xié)作等制度,避免因鄰里矛盾化解不及時、不到位而導致“民轉(zhuǎn)刑”案件再次發(fā)生。另一方面,從“為人妻、為人母”的視角,耐心釋法說理,終于說服裴某妻子出資40萬元賠償對方家庭,化解了被害方的不滿、抵觸情緒,雙方冰釋前嫌。
積極投身司法改革前沿
2017年3月28日,上海首批命名檢察官辦公室在浦東新區(qū)檢察院揭牌成立,施凈嵐從上海市檢察院二分院被選任到浦東新區(qū)檢察院,她是首批四個命名檢察官之一。
授牌的意義、肩上的職責,施凈嵐了然于心。揭牌儀式上,作為“施凈嵐檢察官辦公室”的帶頭人,她寫下承諾:“這不僅是一份榮耀和光環(huán),更是一份責任和堅守。余生將真正投身到司法改革的前沿。”
據(jù)了解,“施凈嵐檢察官辦公室”承擔的更多是金融條線資產(chǎn)類犯罪、職務類犯罪等案件。在辦案過程中,會時不時遇到一些類型比較新穎的案件,比如私募過程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
“在辦案的過程當中,我?guī)ьI團隊里的檢察官,包括檢察官助理,深入了解案件事實,梳理相關證據(jù),準確適用法律,確保案件能夠順利辦結。”施凈嵐積極轉(zhuǎn)變角色,帶領并融入新的團隊。
在同事眼里,施凈嵐總是那么忙碌,在張江高科技園區(qū)實地了解企業(yè)所需,為做好后期法律服務保障做充分準備;為避免相關被害單位基金公司的經(jīng)濟損失,親赴云南等地外圍取證、固定證據(jù),最終追回被騙贓款5.9億元;配合法治宣傳,通過網(wǎng)易直播《最真實人民的名義——直擊浦東“陸亦可”辦案》,介紹檢察官辦公室日常辦案工作,努力向社會弘揚司法正義的理念……
經(jīng)歷風雨,淡看彩虹。施凈嵐獲得過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上海檢察機關未檢辦案能手以及多個二等功、三等功。如今光榮當選黨的十九大代表,她笑著說,這不僅代表著一種政治身份,更代表著“為人民服務”的追求和信念,自己要把這種信念貫穿于司法辦案始終,做好一名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法律守護者。